管理住户才住一个月电费竟要3700元
住户才住一个月电费竟要3700元
东南讯 同安一户普通居民家的电费单显示,一个月的时间,他家的电表狂飙6700千瓦/时,需缴3700多元电费。这让居民很纳闷:这么多的电是那里来的?
每天用200千瓦/时
王先生是一名老师,住在同安区南门新村E幢603室。
昨日下午,来到王先生家了解到,他9月25日收到一条短信,称他家尚有3774.99元(不含违约金)的电费未结清,请及时缴纳。
“我定睛一看,立即被吓了一跳。”王先生说友们的口水袭来,刚开始他以为欠费370多元,可没想到竟欠这么多钱。他请当物理老师的邻居帮忙计算,发现他一个月用掉了6700千瓦/时,每天平均用了200多千瓦/时,相当于8台空调24小时运行的电量。
据王先生介绍,抄表员对他家的电表也印象深刻。抄表员9月12日发现王先生家的电表一个月转了6700千瓦/时,觉得很诧异,次日上午特地再来看,发现电表又转了200多千瓦/时。
王先生说,这两天电表终于恢复正常了,原因是电力抢修人员从他家的表后电闸上扯掉了一根神秘的灰色电线。
竟是神秘电线作祟
原来,王先生为了避免产生违约金,付了3774.99元电费后将该情况向同安电力部门反映。9月26日,电力抢修人员前来排查时,发现了一根可疑的灰色电线搭在王先生家的表后电闸上。抢修人员告诉王先生,电表飞转的原因,很可能是这根线在作祟,但这线不是王先生家的。果然,抢修人员刚把灰色的电线拔掉,电表立即恢复了正常。
王先生怀疑,自己遇上了“电老鼠”。
电力部门称无责
王先生向出示了近几个月的电费发票,他说,其实从8月份开始,电表就不正常了提前预习,当时用了1682千瓦/时。王先生说,他白白替别人交了那么多电费,认为电力部门对此负有一定的。
同安区电力部门解释,在与客户签订的供电协议里,电路产权界定得十分清楚,即以电表为界,过表前的线路属于电力部门的产权,表后的线路则为客户产权,在客户产权范围内发生的一切情况,按照协议应由客户自行解决。
电力部门怀疑王先生家被人窃电了,建议他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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