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退休干部微博上称律师无良被判赔偿覆盖
来源:基隆手机网
时间:2022.02.17
法院退休干部微博上称律师“无良”被判赔偿
可以说出将入相 近日,陈某被北京市1中院终审判令删除涉案文章、在上道歉10天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原告王律师介绍,他跟陈某曾在一个单位共事,以后大家各有发展,他们曾在上就某案发表意见。2012年8月,他发现陈某在上发表文章,使用 所接触和近距离观察过的最无良律师,可谓中国无良律师的NO.1 、 两头通吃 、 当事人眼中的瘟神 等字形容原告,内容极具贬低性。他起诉陈某,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在微博、博客连续道歉十天,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被告陈某称,原告是上过央视 焦点访谈 的公众人物。他批评原告的话无半句诋毁说辞,都是援用了其他人在站上批评原告的文字。 无良 最早出自《诗经》 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根据新华字典标准释义,词义为 不善、不好 的意思。所以,他援用其他人理性批评言论,未经任何杜撰,仅仅用于证明作为公众人物的王某存在言行 不善、不好、有点小坏 。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 无良 已带有明显的侮辱性,而非 有点小坏 。博主们在上享有言论自由,但应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限。
北京市1中院依照上述认定,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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