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存款近万元会头获刑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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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9
福州11月17日讯(福州晚报 郑瑞洋 通讯员 连法宣)连江女子林某在3年内组织6道民间标会,非法吸收存款近800万元。近日,连江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经查,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被告人林某在连江县凤城镇非法组织他人参加会额为500元的6道民间标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792万元。6道民间标会均在中途倒闭,严重扰乱了连江县的金融秩序。
今年3月份,林某主动投案自首。根据她供述,倒会原因有二:有些会员标到会款之后没有继续交会款,而且人也跑了;部分会款被她自己花掉了。
每天三个副本刷下来9、10的碎片全卖元宝 连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数额巨大,考虑到自首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返还未标会会员会款。
法官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可获刑10年,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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