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品牌

您的位置:首页 >> 手机品牌

离婚时夫妻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拳

来源:基隆手机网 时间:2020.05.03

离婚时,“夫妻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必经程序。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财产的形式趋向多元化,“夫妻公司”不断出现,夫妻一方在公司中拥有股分的也愈来愈多。在夫妻离婚时,如何既分割财产又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成为法院在审判离婚案件时的1大困难。华律在此主要探讨夫妻离婚时对在公司中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离婚时,“夫妻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公司的出资,应当依照《国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处理。

仅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夫妻公司”财产的分割,既要以《婚姻法》为根据,又要严格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婚后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处,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均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处理“夫妻公司”的财产分割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夫妻双方都有经营能力,并且也愿意继续共同经营的,可以根据《婚姻法》有关处理夫妻财产的规定,直接分割公司的股权;

2、夫妻双方都要求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可在清算后对公司剩余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3、夫妻一方要求保存公司,另外一方要求退出公司并请求获得相应补偿的,可以斟酌通过将股权部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既能使退出一方的补偿获得实现

,又能使公司继续存续下去。如果没有第三人愿意受让部分股权的,也可以根据《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由一方给付另一方退出公司的相应补偿,将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1人有限公司;

4、夫妻双方都要求独自经营公司的,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决定经营主体并对另外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手指戳伤怎么消肿止痛
淮安治疗包皮过长费用
痛经有淤血怎么治疗